第一期 二零二六年一月
摘要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》(以下簡稱“《增值稅法》”)於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稅務。與現行增值稅法規相比,《增值稅法》總體上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,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,完善了應稅交易範圍、稅收優惠等方面的規定。為保障《增值稅法》有效施行,增強增值稅稅制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,構建配套銜接的增值稅制度體系,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第826號國務院令,公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》(以下簡稱“《實施條例》”),《實施條例》與《增值稅法》同步施行。
本文對《實施條例》進行詳細的分析並整理出值得企業關注的政策變化點稅務。我們建議企業積極評估這些政策變化點可能帶來的各方面影響,並做好應對準備。畢馬威間接稅團隊持續跟蹤立法動態,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,能夠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支援和建議,助力企業穩健應對政策變化。
背景
《增值稅法》於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稅務。為保障《增值稅法》有效施行,2025年12月19日,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透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(草案)》;2025年12月25日,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第826號國務院令,公佈《實施條例》;隨後國務院網站於2025年12月30日釋出了《實施條例》全文,並與《增值稅法》同步施行。
畢馬威觀察
《實施條例》包括總則、稅率、應納稅額、稅收優惠、徵收管理、附則等六章,共五十四條內容稅務。《實施條例》對《增值稅法》相關規定進一步細化和明確,進一步增強了增值稅稅制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,為《增值稅法》順利實施提供保障。此次正式釋出的《實施條例》與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於2025年8月11日釋出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(徵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“《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》”)相比,對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和最佳化,主要變化體現在:
對不得抵扣進項的非應稅交易規定了更加清晰的界定標準
對於自然人發生符合規定的應稅交易稅務,明確以支付單位為扣繳義務人
將按次納稅的申報期限調整為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
對出口退(免)稅的相關政策進行了最佳化
為保障《實施條例》更好落地見效,財政部、稅務總局後續還將很快出臺一系列配套政策,例如貨物、服務、無形資產、不動產的具體註釋稅目、差額徵稅等特殊計稅方法政策、長期資產進項稅抵扣的操作辦法、出口退(免)稅操作辦法等,來明確具體徵管操作事項稅務。屆時我們也將結合實務經驗第一時間為您帶來深度解讀,助您從容應對一系列新增值稅政策法規。
畢馬威間接稅團隊對《實施條例》進行了詳細解讀稅務,梳理了《增值稅法》及其《實施條例》與現行增值稅政策存在的差異,並總結出以下值得關注的關鍵政策點以及可能對納稅人帶來的影響:
展開全文
畢馬威建議
《增值稅法》及《實施條例》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稅務。相比現行增值稅法規,《增值稅法》及《實施條例》涉及多項政策調整,我們建議企業針對政策變化點以及需要重點關注的內容,結合行業以及企業自身情況,評估影響並積極做好《增值稅法》實施的準備工作。我們期待與您的深入交流,如貴公司在《增值稅法》、《實施條例》及相關配套檔案落地實施過程中有任何問題,歡迎隨時與我們溝通。畢馬威間接稅團隊持續跟蹤立法動態,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,能夠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支援和建議,助力企業穩健應對政策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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