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喝的是“中水”?北京一業主怒告裝修公司!法院判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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裝修公司把中水管道和居民飲用水管錯接了,業主能否基於裝修公司的過錯行為主張精神損害賠償?近日,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,這樣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裝修

錯接管道一年後才發現

業主憂心健康

據瞭解,業主王某與某家裝公司就房屋裝修簽署工程合同裝修。在施工過程中,家裝公司將中水管道錯接至飲用水管。裝修完工後,王某順利入住。一年多後,因家中漏水,王某發現家裡的飲用水管被接到小區的中水管道上。

中水是指生活汙水處理後,達到規定的水質標準,可在一定範圍內重複使用的非飲用水,可以用於衝廁、綠化、景觀等雜用裝修。王某房屋所在小區有單獨的中水管道和飲用水管道,中水處理系統曾投入使用,現已停用多年,兩個管道中的水實際均為自來水,中水管道中的水是流經回用池的自來水。

王某認為,被告某家裝公司的侵權行為影響了家人的身體健康,且長期飲用中水管道中的水,對其身心造成極大影響,該事實對其造成極大精神壓力,故訴至法院,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2萬元裝修。家裝公司認可管道安裝錯誤的事實,但認為其行為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,表示願給付王某1000元作為補償。

法院判決裝修:過錯行為構成權益侵害

支援精神損害賠償

石景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,依據民法典規定,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,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裝修

某家裝公司作為涉案專案施工方,應對施工成果和質量負有保障義務,其在施工過程中,錯將中水管道接至房屋飲用水管,導致王某家中持續使用回用池水,雖未構成致傷致殘,但對王某的生活及精神影響較大裝修

結合某公司的過錯行為及侵權程度、王某精神傷害嚴重程度、雙方合同關係、場合、後果、持續時間及某公司庭審中的陳述,法院判決某公司向王某支付精神損害賠償5000元裝修。目前,此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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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喝的是“中水”?北京一業主怒告裝修公司!法院判了

內容來源:中國消費者報·中國消費網

編輯裝修:北城

值班主編裝修:彭菲

監製裝修:車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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